校卫生所关于医保门诊报销比例调整的公告
来源:原创文章|发布时间:2018-04-27 15:27:32|浏览人次:498

    2010年起,我校根据《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》(武政规〔2009〕10号)规定,在校大学生参加武汉市居民医保。按规定缴费后,可享受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。根据政策规定,门诊报销比例不得低于报销范围内的70%。
    经过最初几年门诊报销政策实施运行,门诊统筹基金累计节余较多。考虑到门诊费用最大化用于学生,校卫生所在2014年初调高了门诊报销费用比例(70%调到90%),扩大了报销范围(药品、卫材都在报销范内)。近两年来,门诊报销政策最大化的实施,学生来校医院就诊量有明显提高,医保报销支出也明显增长。从2017年开始,医保统筹出现负数(当年医保报销金额大于当年的医保统筹基金)。基于上述情况,为了医保统筹基金持续良性运行,将按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由现在报销比例90%调整为70%。执行时间从2018年5月1号开始。
    特此公告

 


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卫生所
2018年4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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